目前線上:
803
人,瀏覽人次:
88302702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2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道路之命名由鄉(鎮、市)戶政事務所會同各該鄉(鎮、市)公所辦理 。 但跨越兩鄉(鎮、市)戶政事務所應互相協調辦理。 前項命名應報請縣府核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