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共停車場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04月08日

條文關聯

  停車場分左列二種:
  一、路外停車場:道路以外之停車場包括廣場、公園、市場、高架立體
      停車場及其他公共設施附設之停車場。
  二、路邊停車場:道路兩旁之停車場。
  前項停車場得收停車費,其收支納入預算或成立基金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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