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法定動物傳染病防治工作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2月09日

條文關聯

  豬瘟預防注射疫苗工本費每頭次新臺幣(以下同)柒元。
  注射人員工作費每頭次伍元。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