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4年12月15日

條文關聯

  公路經營業除有左列情形外,不得拒絕車輛通行:
  一、不依規定繳納通行費者。
  二、阻礙其他汽車通行者。
  三、使路面、橋樑、隧道等發生損害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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