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本系統之給付結算日為成交日之次三營業日。
證券商參加本系統屆給付結算日時,應依本中心按各幣別分別編製之「給
付結算清單」,以其所載成交債券及價金應收應付相抵之淨額,按下列規
定與本中心進行給付結算:
一、有應付價金者,應於給付結算日下午一時三十分前,逕行存入本中心
    國際債券款項結算專戶。
二、有應付債券者,應於給付結算日下午一時三十分前,依國內證券集中
    保管事業機構之規定,完成債券之給付。
三、有應收價金者,本中心依第二款規定驗證無誤後,於給付結算日下午
    一時三十分起,逕行存入其款項結算專戶。
四、有應收債券者,本中心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驗證無誤後,於給付結
    算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起,通知國內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劃撥入帳。
證券商分支機構於本系統買賣債券者,由總公司彙總後依前項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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