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縣市村里民大會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05月10日

條文關聯

  縣(市)政府督導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村里民大會,應訂定考核
  獎懲要點。
  前項考核獎懲要點及每年考核獎懲情形,應報請本府民政廳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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