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家畜保險辦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9月01日

條文關聯

  承保農會承辦家畜保險業務,應依照農會財務處理辦法處理會計項目,
  並置備左列表列:
  一、家畜保險工作紀錄表。
  二、疾病醫療紀錄、病歷卡及醫療費用明細表。
  三、藥品分類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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