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59
人,瀏覽人次:
94946916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6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一條
公路與市區道路共同使用路段之修建工程,如公路規劃標準低於都市計 畫標準時,應依都市計畫標準一次辦理;如都市計畫標準低於公路規劃 標準時,得循變更都市計畫方式辦理或將公路改經市區外圍興建繞道路 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