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4日

條文關聯

  注射針製造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
  一、直線設備。
  二、研磨設備。
  三、針座車製設備。
  四、套緊用器具。
  五、彎曲試驗器。
  六、彈性試驗器。
  七、引拔試驗器。
  八、鉗面計。
  九、測微計。
  十、測微尺。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