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公司向本公會為董事、監察人或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股 東持股變動申報者,如本公會審核發現書面資料與網路申報電子資料不一 致或文件不齊,經書面通知申報公司於三個營業日內補正,屆期仍未完成 者,本公會得註記說明,逕轉報金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