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證券商參加本系統違約者,其應屆給付結算之款項不足時,本中心得就其
相對買進之債券為以下之處理:
一、處分該證券商相對買進之債券。
二、先洽其他證券商承作附條件買賣,再依前款規定處理。
三、先洽其他金融機構商借款項,再依第一款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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