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托兒所設置標準與設立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04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施行前已許可立案之托兒所,其使用場地、設施設備及專業
  人員配置,與本自治條例規定之標準不符者,應自本自治條例施行之日
  起一年內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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