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4年12月15日

條文關聯

  公路經營業如廢止一部或全部營業時,應敘明事由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
  關核准。
  公路主管機關核准前項申請時,應採取適當措施,繼續維持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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