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債券發行人應不定期申報下列訊息: 一、發行人依其所屬國及股票交易地法令規定,應即時申報之重大訊息; 外國金融機構分支機構或他公司之從屬公司並包含其總機構或他公司 所屬國及股票交易地法令規定,應即時申報之重大訊息。 二、債券之發行、期滿、買回、或有依規定核給股份之情事者。 三、發行人或債券信用評等有所變動者。 四、流動量提供者之相關資訊。 五、其他對債券之價格或價值有重大影響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