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醫事檢驗師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條文關聯

醫事檢驗師、醫事檢驗生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執業執照;受
廢止執業執照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得廢止其醫事檢驗師或醫事檢驗生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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