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

條文關聯

長鰭鮪組漁船之大目鮪配額,得由鮪魚公會協調,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
與其他長鰭鮪組漁船相互轉讓不同漁區之配額;轉讓後,該船於太平洋之
配額總數應與轉讓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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