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章程
時間: 中華民國96年6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會年度經費預算及決算,均應於年度開始前後二個月內編製各種會計
  報告書表,提經理事會通過、監事會審核後,提請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後
  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如會員代表大會未能及時召開時,得先行
  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後,提報會員大會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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