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26
人,瀏覽人次:
94892613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工會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九條
工會合併後存續或新成立之工會,應概括承受因合併而消滅工會之權利義 務。 因分立而成立之工會,其承繼權利義務之部分,應於議決分立時由會員大 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一併議決之。
相關令函
(7)
相關判解
(1)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