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院士選舉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62年11月24日

條文關聯

  各大學,各獨立學院,各著有成績之專門學會或研究機關,提名院士候
  選人時,應以其所包含之學科為範圍。並應由主管者簽名,加蓋機關之
  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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