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10
人,瀏覽人次:
96031596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標準地名譯寫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1月09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標準地名之譯寫,因當地歷史、語言、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國際慣用 或其他特殊原因,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受第二條之限制。
相關令函
(1)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