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科學發展指導委員會、中央研究院、及中央各部會核准邀 請具有役男或後備軍人身份之學人,回國講學或從事研究工作時,應將 邀請學人之姓名、學經歷、邀請原因、邀請時間、役別等列冊函送左列 單位。 一、役男-內政部臺灣警備總部臺灣省政府或台北市政府。 二、後備軍人-國防部臺灣警備總部臺灣省軍管司令部。 邀請役男或後備軍人身份回國學人名冊格式如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