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動員實施階段國軍機動運輸及軍品運補交通管制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2月13日

條文關聯

動員實施階段,各旅級單位得依需要派員編成運輸指揮組,受聯合運輸指
揮部及聯合運輸指揮處之督導,負責轄區內相關交通運輸管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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