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商品免經型式認可報驗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1月09日

條文關聯

  免經型式認可商品報驗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供測試用者:於申請書註明係供申請型式認可之型式試驗用樣品。
  二、出口維修後復運進口:出口資料及進口報單。
  三、緊急維修品:維修計畫書。
  前項第三款維修計畫書,應載明被維修品名稱及其型式認可登錄號碼或
  控管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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