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電信總局各區電信管理局所屬各電信局局等劃分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0月23日

條文關聯

  各電信局局等之調整,由各區電信管理局依前條標準核算,報電信總局
  核准後實施,並送交通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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