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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交通部電信總局各區電信管理局所屬各電信局局等劃分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0月23日
制定依據
1.
交通部電信總局所屬各區電信管理局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091年06月19日廢止 (現行法規)
第八條
各區電信管理局得視地方行政區域及各地業務需要,分設特等、一等、 二等、三等電信局。 各等電信局之設置標準,由電信總局擬訂,報請交通部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