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局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立法理由〕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故本條原條文刪
除,內容修正如修正條文。惟考量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重要,仍於第
五條、第六條予以規定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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