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6月09日

條文關聯

  本所設總務室,掌理文書、印信、事務保管、出納、修繕及不屬其他課
  、室之事項。
〔立法理由〕
  一、總務室之職掌。
  二、參照現行貨運服務總所暫行組織規程第二條第四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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