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

條文關聯

非依本規則申請核准之旅館,不得使用國際觀光旅館或一般觀光旅館之名
稱或專用標識。
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專用標識應編號列管,其型式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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