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漁船船主在臺灣、澎湖離岸十二浬外及金門、馬祖地區距岸一千公尺水域
外僱用大陸船員協助作業,與大陸船員進入臺灣、澎湖離岸十二浬內及金
門、馬祖地區距岸一千公尺水域內暫置之許可及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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