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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
附屬法規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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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廢止)
大陸船員暫置漁船檢查及設備規範
2.
大陸船員暫置岸置處所或漁港暫置區域外出就醫管理注意事項
3.
大陸船員暫置區域劃設執行要點
4.
載有大陸船員漁船進出漁港報驗檢查程序
5.
大陸船員暫置期間重大緊急事件處理原則
6.
大陸船員岸置處所經營人聘僱保全業或專責管理人員資格及配置人數規定
7.
(廢止)
漁船改造供暫置大陸船員注意事項
8.
大陸船員仲介機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
9.
(廢止)
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僱用大陸地區漁船船員搭乘直航客船往返大陸地區試辦 措施
10.
大陸船員不予僱用許可期間處理原則
11.
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大陸地區漁船船員搭乘直航客船及接駁管理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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