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業者依規定繳交之回收清除處理費。
二、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三、其他有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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