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人員高科技或稀少性工作類科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4月15日

條文關聯

  本標準所稱稀少性工作,係指需具有特殊技能,且不易羅致人員之工作
  。
  前項稀少性工作類科,由銓敘部會同考選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有關
  用人機關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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