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29日

條文關聯

強制拆除費用應以違章建築構造類別及拆除面積為計算基礎,並依實際發
生費用及各項行政成本收取。
前項各構造類別之收費單價,由都發局公告之,並送臺北市議會備查。如
有調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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