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72
人,瀏覽人次:
89135134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8月04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本辦法之獎勵對象,須符合下列要件: 一、為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法備案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屬之志 工或志工團隊。 二、於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參與志願服務工作。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