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禁止使用除草劑。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農業區土地。 二、保護區內實際從事農藝及園藝使用之土地,及其他從來作農業使用之 土地。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農業區或保護區土地,環保局得公告一定區域範圍不 得使用除草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