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置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專門委員、副總工程司、科長、主任、隊長 、正工程司、秘書、專員、副工程司、股長、分析師、幫工程司、分隊長 、稽查、區隊長、工程員、設計師、管理師、科員、助理員、助理工程員 、辦事員及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