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57
人,瀏覽人次:
91678008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收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2月19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申請人應於申請都審時,依前條規定繳納審議費。未繳納者,由都發局通 知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者,其申請不予受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