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水產種苗繁殖場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9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  魚、貝、蝦、藻類之種苗生產、供應、放流、病蟲害防治之計畫執
      行、協調及技術輔導等事項。
  二  種魚、種貝之培育等事項。
  三  養殖漁業推廣計畫之執行及輔導等事項。
  四  漁業資源之調查、分析及保護計畫之執行等事項。
  五  漁類生理生態之試驗研究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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