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9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會設下列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研究發展組:掌理市政發展研究、辦理民意調查、進行輿情分析、
      召開研究委員會議、自行委託研究報告審議與其他有關市政研究發
      展等事項。
  二、綜合規劃組:施政願景、施政策略之研擬,辦理綜合發展計畫、彙
      編中長程計畫及年度施政計畫、召開市政會議以及施政報告之彙編
      等有關事項。
  三、計畫管制組:施政計畫及市政重要案件管制、市政督導會報、施政
      管考會議與其他有關計畫管制等事項。
  四、施政考核組:本府各機關施政績效、施政品質之查核與考評、議會
      議決事項管制及公文稽核等事項。
  五、為民服務組:為民服務品質考核、簡政便民措施、人民申辦案件標
      準作業程序、本府聯合服務中心與其他有關為民服務等事項。
  六、秘書室:文書、檔案管理、公文管理、事務、出納、採購、財產管
      理、法制、研考、資訊管理、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綜合業務及不
      屬於其他各組、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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