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獎助民間辦理特殊教育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4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之獎助項目如下:
  一、購置教學相關設備或改善無障礙設施。
  二、辦理特殊教育人員之諮詢或教育訓練。
  三、辦理特殊教育活動。
  四、特殊教育之研究或實驗。
  五、其他有助推展特殊教育之相關事項。
  前項獎助項目,應以辦理身心障礙教育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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