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身心障礙適齡兒童申請暫緩入學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府受理暫緩入學申請後召開會議審核,經核准暫緩入學之兒童,除有
  特殊情形經本府核准外,暫緩入學期間應就讀於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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