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任接收前任移交表冊尚未陳報,即行卸任,在規定陳報期間內者,得 將前任交代案連同本任移交表冊,一併移交其後任接收。已逾陳報期間 者,應將前任移交案負責陳報,並辦理本任移交程序。 代理首長真除時,免辦移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