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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竹縣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1月10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專業鑑定機構、學校或團體受理鑑定業務時,應設置鋼筋混凝土腐蝕速 率檢測系統,實施混凝土及鋼筋檢測,據以提出劣化程度判定報告及明 確具體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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