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依市區道路條例第二十七條及新竹縣道路管理自治條例進行開挖及修 復道路工程之支出。 二、新竹縣道路修築、改善及養護之支出。 三、辦理前二款支出所需設備、維護等經費及管理費用。 四、其他與本基金業務有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