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補助應於公告申請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新聞局提出 : 一、活動計畫書(以下簡稱計畫書)。 二、其他經新聞局指定之文件。 申請補助期間、補助經費項目、額度及其他相關文件格式等事項,由新聞 局以申請須知公告。 申請人未依第一項規定提出申請文件,經新聞局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 正者逕予駁回。
第一項序文有關申請補助程序、第三項申請文件之補正程序,酌作文字修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