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至少每學期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開會時,由主任委員召集並為主席,主任委員未克出席,由副主任委員 擔任主席,副主任委員未克出席,由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指定一人代 理。 必要時得邀請與當次開會議題有關之相關單位代表列席參加。 本會開會時,其委員由學者專家出任時,應親自出席;代表機關團體出 任者,得派員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