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年度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之編擬事項。 二、風景區門票發售與管理事項。 三、風景區內餐飲、旅店、商店、攤販、遊樂業及遊艇業之管理與協調 等事項。 四、觀光遊遊活動之推廣、服務及解說等事項。 五、交通及旅遊安全秩序維護管理與協調事項。 六、觀光地區之公共設施之管理及維護執行事項。 七、美化環境及改善衛生計畫之執行與協調事項。 八、其他有關觀光地區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