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委員因公傷亡慰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7月11日

條文關聯

  殘廢確定時間,依治療終止時為準。但治療終止後,經相當時日,始能
  確定為殘廢者,依確定之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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