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學金申請期限及方法如下: 一、申請期限:第一學期自九月十五日起至十月十五日止,第二學期自 二月十五日起至三月三十日止。 二、申請方法:申請本獎金學生,無論在本縣內學校或他縣市學校就讀 ,一律由其就讀學校統一辦理核轉本府,並提出下列各項證明及表 件: (一)本獎學金申請書(由本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 告/下載使用)。 (二)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