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縣社會救助金專戶管理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專戶之收入來源如下:
一、勸募所得及民間捐款。
二、本專戶之孳息。
三、中央補助款。
四、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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